李宣毅 律師 / 洪仲丘下士虐死案
李宣毅,美國西北大學法學碩士,是洪仲丘案義務律師團成員之一。他加入洪案的義務辯護,是因為當他看到洪案發生時,想起過往在海巡署服役時,自己也曾是欺負過新兵的加害者:他想要贖罪。這讓我對他的經歷有很多的想像跟同感,因為我也曾經在海巡署服役。海巡署的前身是海岸巡防司令部,更早之前是警備司令部:一個軍人、警察、憲兵合一的機構,最重要的業務不是抗外敵,而是監視控管自己的人民,防範海域邊界脫逃,走私,通敵。也就是說海巡署的前身警備總部就是秘密警察,也可以說是台灣的史塔西(東德秘密警察)。
李宣毅一方面有作為加害者的過去,又有秘密警察訓練的巡防經驗,於是更了解加害者的心理,對於洪仲丘案的家人來說,是一個有力的支持者。然而,在我們的社會當中,有多少時候,我們會反省自己也曾經作為加害者的身分?
李宣毅說:當一個新兵做錯事時,慣例所有的老兵都會圍上來,以非常大聲的方式喝斥新兵,作為一種權威,一種集體的規則。以老兵來管新兵的方式,代替軍法的實行。新兵顫抖著,直到他也成為老兵的一員。當然,洪仲丘直到退伍前幾天都還是那個不加入「老兵」淺規則的例外,惹怒了那平庸的邪惡所凝聚的力量。
柏拉圖曾說:衡量一個人,端視他獲得權力的那一刻。又或者,加害者都是由沈默的被害者進化而成的呢?平庸的邪惡,也可能來自於自稱和平善良的人們。在《進擊之路》中,我們透視了李宣毅的兵役切片,映照洪仲丘之死:他並非被一刀一槍所殺,而是死於平庸的邪惡。洪案至今,在缺少證據、資料煙滅變造的結果下,被湊成一個不小心的意外。
「洪仲丘下士之死案」持續由義務律師團進行更審階段的戰鬥。
曾威凱 律師 / 太陽花學運辯護
人權律師曾威凱,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。小學六年級時,當律師的志願已經萌芽,但人生卻繞了一圈,直到三十歲才決定讀法研所、考律師,堅持為小人物發聲。在當律師前,曾威凱曾在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、人本教育基金會任職。當上律師後,他自願擔任許多社運團體的義務律師,並以律師身分介入社會運動,擔任全國關廠工人訴訟案義務辯護律師。從全國關廠工人案、張德正衝撞總統府、媽媽向總統丟鞋抗議,到太陽花學運,對白狼嗆聲「你們以為這些律師吃素嗎?」,大大小小的案件都看得到他的霸氣身影。
「身為一個律師,我也可以選擇去多接一些賺錢多、爭議少、壓力低的案件,過舒適的生活,但那就不是我想當律師的初衷了。」曾律師曾提到,社會輿論經常反映出台灣對法治的認識不完整,對被告應受到完整法律保障這件事,一般人有時很難理解,在面對人性的醜惡與考驗,以及無法避免的社會壓力時,依然應維護法律人權。亦如同他在《進擊之路》片中所說:「為那些沒有能力負擔訴訟的工人辯護,就是實踐了律師的使命」。
邱顯智 律師 / 鄭性澤死刑冤錯案
邱顯智出生於嘉義縣竹崎鄉,高中就讀嘉義高中,並於臺北大學取得法學學士、碩士、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碩士、博士候選人。父親為嘉義農專老師,母親為電子廠女工,自小有「擁有專業知識的人,應該要去幫助比較辛苦的人」的想法。
2011年邱顯智自德國海德堡返台後開始參與司法改革運動,從事如鄭性澤案等冤案救援。2012年聲援全國關廠工人抗爭事件,後續亦以律師身份積極參與如洪仲丘案、大埔丟鞋案、苑裡反瘋車案、梨山老農案等案件之義務辯護行動,也是2014年太陽花學運義務辯護律師團之一。
2015年,邱顯智與其他創黨成員創立政黨時代力量,並宣布參選2016年第九屆新竹市立委,獲得清華、交通大學多位學者的公開支持,期許自己「成為無權無勢民眾的依靠」,雖最後不幸落選,目前依然致力於人權推動與司法改革。
劉繼蔚 律師 / 關廠工人求償案
劉繼蔚,台灣大學電子工程所碩士。劉繼蔚近年來於勞工權益、軍事審判、人身自由、冤獄平反、言論自由、集會遊行權利、性別平等等重要議題上,可說是無役不與。他決定承接與否,多視案件之公益性或者法律議題之特殊性而定,每每出庭,多能動之以情、說之以理,法界人士常稱它為「呂布」,用以誇讚其於法庭上之表現,「法律是一個工具,我想讓這個工具更理性,更貼合人民的情感、民眾對案件的預期,但又不背離法律的理論。」
劉繼蔚從成大電機系、台大電子所碩士到錄取博士班前,從沒碰過法律;博班期間到大學部修習法律相關學分,便考取律師。他之所以從電機領域走進法律,起因是對人生的彷徨。為了探索自己,他廣修外系課程,最吸引他的是法律。法律系老師總有說不完的故事,他越聽越入迷,在制式法條外窺見複雜的大千世界,那些僵化的權力與曖昧的是非構成一道渦流,漩盡許多人的一生。
劉繼蔚近年常因社會抗爭事件而登上媒體版面,從台大紹興社區拆遷、文林苑都更、全國關廠工人求償,到同志婚姻權訴訟等案件,辯護律師群中都看得到他的身影。常和他一起並肩作戰的邱顯智律師說:「他是天才型的法律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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